6.11,通航建筑物6。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 升船机,船闸闸首 闸室 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000.1、1000,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喀斯特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 注.水试验。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