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坝,址5,4。1.本条对原规范的规定作了必要的结构调整和内容补充,地形、地貌条件是影响方案布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不同坝型对地形地貌条件的要求亦不相同、在第1款增加了初步查明地形地貌特征的要求。缓倾角结构面特别是缓倾角断层是混凝土坝基和基岩边坡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 在第4款中进一步强调了对缓倾角断层应初步查明的内容。勘察中应注意分析与其他结构面的组合关系,特别是不稳定组合的形态。性质.黄土喀斯特是黄土地区坝址主要的工程地质问题、因此 第9款增加了对黄土喀斯特调查的规定,根据对国内已建工程现状的调查、环境水,天然河水和地下水 对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钢结构的腐蚀问题日渐突出。因此.第10款专门作了应对环境水的腐蚀性进行初步评价的规定,5 4。2.3。4、对峡谷区河流坝址及宽谷区或深厚覆盖层河流上坝址勘探的布置,方法选择.钻孔深度分别作了规定,为了保证各比较坝址方案的可比性,条文规定各比较坝址均应有一条主要勘探剖面 如地质条件较复杂或坝较高。可在主要勘探剖面的上,下游布置辅助勘探剖面。其数量视具体需要决定。条文所指的勘探点包括钻孔 平硐和探井等重型勘探工程、根据以往经验,本阶段勘探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但有的峡谷型坝址,河宽不足百米。为了取得河床部位可靠的地质资料,条文规定峡谷河床部位不应少于2个钻孔 另外还规定对坝址比较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地质问题。都应有钻孔或平硐等勘探工程控制,土石坝的混凝土建筑物是指混合坝型的混凝土坝段、土石坝的混凝土连接坝段、导流墙和混凝土面板坝堆石的趾板等.平硐在了解地形坡度较陡的岸坡和产状较陡的地质构造等方面。探井在了解缓倾角软弱夹层方面都有较好的效果,所以条文对此作了强调,勘探钻孔深度取决于勘探目的的需要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对于峡谷区的坝址 条文规定70m以上的高坝,河床覆盖层小于40m的 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为H、2.H,H为坝高,从坝基稳定和防渗要求来说 孔深达到这个深度已可满足要求、当覆盖层较厚时,为调查基岩中有无埋藏深槽和避免对河床覆盖层厚度的误判.孔深达到基岩面以下20m是必要的、平原区建在深厚覆盖层上的坝,勘探钻孔深度是根据持力层厚度 渗流分析及防渗方案需要考虑的。在此深度内如仍未揭穿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大孔深.6.考虑试验成果数理统计的合理性 对试验组数作了调整 有效试验组数是指剔除不合理成果的试验后 可纳入统计分析计算的试验组数。条文规定的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主要包括湿陷性土的湿陷试验,膨胀性土的膨胀试验,分散性土的分散性试验 盐渍土的含盐性质和含盐量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