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5,1。一般规定5。1、1、在核算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时 以小型车车位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车位指标以自行车车位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表5.1、1的规定,建筑工程配建的各类机动车车位的换算当量。换算成小型车车位后的数量.总和应达到本标准第5,2节中各类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要求.但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车位总数时,以换算前的各类型车位自然数累加计算、表5,1、1 各类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当量系数、车位类型机动车车位非机动车车位微型小型轻型中型大型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换算系数0。71.01,52、02,51.02、51,25,1.2.停车库,场。设计小型车车位数应不少于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的90。5.1,3 宾馆。饭店、体育场馆 影,剧 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等公共建筑配建的大型客车车位换算当量应不小于核定总车位换算当量的2、按标准计算不足1个的,按1个设置。其他公共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大型客车车位。5。1,4,建筑工程配建无障碍车位数量应根据建筑类型及使用性质,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 103中各类建筑的具体配建指标设置.1个无障碍车位可按1个车位当量纳入总车位换算当量,5,1 5.建筑工程配建货车装卸车位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商业场所按每5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大于2000m2且小于5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小于等于2000m2可不设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1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当装卸车位超过6个、每增加15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2 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每10000m2建筑面积设1个装卸车位。小于10000m2的则按1个装卸车位设置,当装卸车位超过3个,每增加20000m2增设1个装卸车位,3,办公及其他有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可按照宾馆及餐饮.娱乐场所设置货车装卸车位、4.在核算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时。仅指客车车位数 不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在核定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时。应同时计入货车装卸车位数,5、1,6、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应符合表5 1.6的规定。表5,1.6,建筑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区域划分标准,区域类别区域范围备注一类区域。内环线内区域 包含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 2020,中央商务区,市级中心均位于内环线内。市级副中心.徐家汇、花木、江湾 五角场,真如.以及世博会地区、世博后续开发区、分布于内环线两侧二类区域内外环间区域.除一类区域外.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均位于外环线外区域三类区域外环外区域。除一类和二类区域 注、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边界范围由相应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5.1。7。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库,场。地面包括首层平面或上下客层平面.停车位不宜小于总停车数的5,5.1.8 位于轨道交通站点300m服务范围内,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公共建筑.其配建客车停车位指标可适当降低、降幅宜在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