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块材衬里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水玻璃胶泥和树脂胶泥衬砌块材的设备、管道及管件衬里的施工质量验收。5。1、2,块材衬里工程质量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5.1。3 块材的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8488和 耐酸耐温砖、JC T。424及,铸石制品。铸石板。JC。514,1的有关规定执行。3 防腐蚀炭砖的耐酸度,体积密度、显气孔率,耐压强度,抗折强度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耐酸砖.GB、T,8488、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 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GB.T,2997,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GB T,5072和。耐火材料.常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GB。T.3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4,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5、1.4,水玻璃类,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每批号桶装水玻璃或树脂中 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桶、样品量不少于3000g 2、粉料应从不同粒径规格的每批号中 随机抽样3袋,每袋不少于1000g.可混合后检测 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袋时 可随机抽样1袋.样品量不少于3000g、3.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 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5、1、5。水玻璃类,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水玻璃,树脂.粉料的取样数量按本规范第5。1,4条规定执行。并按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 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不应少于3个,水玻璃应在初凝前制样完毕 材料经养护后检测 3,当检测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当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