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施工质量验收3。2.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点,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有允许偏差要求的项目,每项抽检的点数中.不低于80 的实测值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3.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3.2、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部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验收合格的规定.2.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3、2。4,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3,分部,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4.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3 2,5,当检验批的防腐蚀工程质量不符合本规范时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2.6,通过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3、2,7.凡现场抽样的性能检验及复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