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0,3 1。输气站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有关规定。10,3 2、各类建筑物的冬季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应按表10.3。2的规定执行,2,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应按需要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3,其他建筑物的冬季室内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表10.3,2.输气站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10,3、3。输气站内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散发有害物质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部位,宜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建筑物内的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并应使气体浓度不高于爆炸下限浓度的20.2。对同时散发有害物质,有爆炸危险气体和热量的建筑物.全面通风量应按消除有害物质、气体或余热所需的最大空气量计算。当建筑物内散发的有害物质,气体和热量不能确定时、全面通风的换气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厂房的换气次数宜为8次,h,当房间高度不大于6m时、通风量应按房间实际高度计算.房间高度大于6m时,通风量应按6m高度计算、2 分析化验室的换气次数宜为6次。h、10.3 4.散发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压缩机厂房除应按本规范第10,3、3条设计正常换气外 还应另外设置保证每小时不小于房内容积8次换气量的事故排风设施 10。3,5。输气站内其他可能突然散发大量有害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建筑物也应设事故通风系统。事故通风量应根据工艺条件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状态计算确定 事故通风宜由正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当事故状态难以确定时.通风总量应按每小时不小于房内容积的12次换气量确定 10.3、6,阀室应采用自然通风。10、3,7.设有机械排风的房间应设置有效的补风措施。10。3,8、对于可能有气体积聚的地下、半地下建.构、筑物内,应设置固定的或移动的机械排风设施.10,3,9、当采用常规采暖通风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过程,工艺设备或仪表对室内温度,湿度的要求时 可按实际需要设置空气调节,加湿,除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