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基本试验H。2。1,同一条件下的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的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H,2。2,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的试验,最大试验荷载应大于预估破坏荷载。且试验锚杆杆体截面面积应符合本规程第H 1,7条的规定 不符合时,应按本规程第H.1 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确定最大试验荷载、必要时、可增加试验锚杆的杆体截面面积、H,2、3。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宜采用循环加载法 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 3确定。表H。2,3、循环加载试验的加载分级与锚头位移观测时间 注.1。锚杆加载前应预先施加初始荷载.初始荷载应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10,2、每级加 卸荷载稳定后 在观测时间内测读锚头位移不应少于3次、3 在每级荷载的观测时间内。当锚头位移增量不大于1 0mm时、可视为位移稳定,当观测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大于1.0mm时.应在该级荷载下再延长观测时间60min,并应每隔10min测读锚头位移1次。当该60min内锚头位移增量小于2,0mm时 可视为锚头位移收敛 当锚头位移稳定或收敛后.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4.加至最大试验荷载后、当锚杆尚未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加载情况。且继续加载后满足本规程第H、1。7条对钢筋强度的要求时。宜按最大试验荷载10 的荷载增量继续进行下一循环加载、此时、每级加载中间过程的分级荷载与最大试验荷载的百分比应分别相应增加10,其观测时间应为10min、H.2.4.当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试验采用逐级加载法时。其加载分级和锚头位移观测时间应按表H.2 3中每一循环的最大荷载及相应的观测时间逐级加载和卸载,H 2.5,锚杆试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终止继续加载、1。从第二级加载开始 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达到或超过前一级荷载产生位移增量的2倍.2,锚头位移不收敛,3.锚杆杆体破坏 H,2。6、循环加载试验应绘制锚杆的荷载、位移、Q,s.曲线。荷载.弹性位移.Q。se。曲线和荷载,塑性位移。Q sp 曲线、锚杆的位移不应包括试验反力装置的变形、H、2。7 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单根锚杆的极限抗拔承载力,在某级试验荷载下出现本规程第H,2.5条规定的终止继续加载情况时.应取终止加载的前一级荷载值,未出现时、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2。参加统计的试验锚杆、当极限抗拔承载力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可取平均值、当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时 宜增加试验锚杆数量、并应根据极差过大的原因 按实际情况重新进行统计后确定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