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共用部分6,1.窗台 栏杆和台阶6、1,1.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规定了本条文,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情况 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6。1 2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6。1、3.外廊 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 人流较集中 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 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 10000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 1026.80mm 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 而产生不安全感。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即不应低于1,10m,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6、1、4、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保证了老人.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