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电梯6。4,1.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4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6,4 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6,4.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 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 联系廊可隔层设置 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6。4。4,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 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6,4,5,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6 4 6。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6,4,7、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