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共用部分6 1、窗台 栏杆和台阶6 1 1、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 规定了本条文、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情况。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6。1 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6、1,3.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10000资料 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 20mm。1026 80mm.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 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产生不安全感.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即不应低于1。10m。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6.1 4,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保证了老人,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