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共用部分6,1。窗台,栏杆和台阶6。1、1.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规定了本条文,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情况,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6。1、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6 1.3,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 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10000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 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产生不安全感。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即不应低于1.10m.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 以确保安全高度 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 6,1、4。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保证了老人,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