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数以万计的建筑物倒塌损坏.大量学校校舍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于2008年6月初组织有关专家整理汇编校舍建筑应遵循的国家标准及规范,着手编制一本专门针对校舍建筑的设计导则、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提供规划建设技术支撑。保证学校新建工程质量,引导汶川地震灾后学校校舍建设。编写组由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大学 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9家优秀甲级设计研究院选派的10位专家组成.本导则编制工作历时4个多月 首先由上述9家设计院编制形成初稿、初稿几易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参与意见的包括国内规划建筑、抗震等有关方面的知名专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北京 上海等地方教委部门,以及教育部基础司、体卫司。财务司、督导办等、期间,参编的设计单位及专家结合对口援建学校设计任务,不辞辛苦,深人实地、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工作。结合各方面意见和调研材料形成送审稿,由教育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编制工作。本导则首先强调了班额和规模问题,灾区调查表明,相当多的学校规模超标 班级学生数超标 从而造成校园空间局促、教学用房紧张。教室内的公共通道被占用、学生距离黑板过近.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更影响到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因此,中小学的建设内容。各类用地及各项建筑面积的量化指标均应根据办学规模并按班额计算确定。不能随意降低,同时结合教育部新课标要求.在附录中确定了各类用房单元面积和数量的取值范围。便于各学校根据教改需要参考选用,考虑到一些地区经济条件所限,导则规定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 规划指标指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需要应配置的校舍面积指标,基本指标指学校分期建设时首期应建成的最低建筑面积,本导则取消了完全中学的相关标准,从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出发,将逐步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非义务教育分开.以利于教育资源的平衡分布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用地规模指标是学校实际建设选址,确定办学规模的首要条件之一、学校用地包括体育场地标准是多年来教育部衡量学校达标的重要条件之一、2008年新颁布的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将用地指标做了进一步的提高细化.四川省成都市等地方也有相应的学校用地标准。为了增强导则的可实施性。本导则单列了城市中小学用地指标并和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等地方指标作了对照.针对灾区多数山地地区.建设用地紧张难以一次到位的现实情况、可以在总建设用地暂时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先满足校舍建筑用地要求.运动场地通过校园扩建逐步解决.本导则在防火安全,结构安全、构造安全措施上也进行了着重编制,深刻总结地震灾害教训。这些方面需要在灾后重建学校校舍建设中充分予以重视。将学校建筑的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学校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本导则强调灾后重建学校校舍建设应结合当前需求和教育长远发展的需要.贯彻国家节约型校园建设方向.节约型校园建设在规划阶段就应对能源利用等做好规划、在建筑设计中强调适宜技术的生态设计 在建筑内外装修中提倡朴素大方.反对追求豪华,在建筑设备方面应做好设计和计量监控以及运行管理措施。学校校舍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主要指建设学校.建设学校主管部门。政府有关建设管理部门.主要指当地负责规划,建设、环保等职能管理部门,均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