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4日,教育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的通知教发。2008 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建设厅.建委。发改委,计委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建委,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有关部门,单位.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牢固、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 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 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 研究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的规划.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执行、并转发所属各级教育,建设 发改部门。督促执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 cn下载,特此通知.二 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前,言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有力 有序.有效地推动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确保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牢固,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研究制定本导则、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作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设的指导性依据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强调和重申现行规范和标准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现行规范和标准中部分内容 根据现实发展需要,参照部分规范和标准的修编意见.适当调整现行规范和标准的部分内容。具体构成包括。1总则.2术语 3建设规模和校舍构成、4建设用地指标 5布局与选址,6校园规划,7建筑设计、8结构设计.9建筑设备,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附录D为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本导则由教育部负责管理和解释,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参编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韩进,张泰青。韩劲红,刘玉龙。周建峰。段晓丹。吴志彬 贺小岗,耿耀明,刘建华 侯均,戴德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