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24日.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的通知教发,2008。26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建设厅,建委,发改委.计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建委、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建设局、发改委 有关部门。单位,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牢固.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研究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的规划,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转发所属各级教育 建设,发改部门,督促执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 edu。cn下载.特此通知.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前.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汶川地震灾后学校重建,确保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 最牢固,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 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研究制定本导则、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 作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设的指导性依据。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强调和重申现行规范和标准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现行规范和标准中部分内容、根据现实发展需要.参照部分规范和标准的修编意见,适当调整现行规范和标准的部分内容 具体构成包括.1总则,2术语、3建设规模和校舍构成 4建设用地指标,5布局与选址.6校园规划,7建筑设计.8结构设计,9建筑设备,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本导则由教育部负责管理和解释.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韩进,张泰青。韩劲红 刘玉龙。周建峰.段晓丹,吴志彬.贺小岗.耿耀明.刘建华.侯均。戴德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