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3,0.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以及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出具,竣工报告,设计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应出具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录D 13。0.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 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13 0.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一般项目应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13 0,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3。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 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13 0.6、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 应纳入竣工技术档案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函,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 进场复验报告 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7、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8,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9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10.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11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13,0,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见附表,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2。3。检验批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