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3 0,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以及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出具.竣工报告 设计单位应出具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附录D 13、0,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13,0.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13 0,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3.0,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13,0、6、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应纳入竣工技术档案,1.设计文件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函。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 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7,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的漏风量测试记录 8,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9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 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1,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13。0。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见附表 1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1、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2.3,检验批质量验收表见本规范附录C,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