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质量控制与验收3 2,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2,2,建筑节能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抽样复验合格 2。墙体及屋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 4。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 2。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外墙外保温工程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样板间。并经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各方进行安全评估。3 2 4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表3 2.4。划分,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 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 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与其他分项。分部工程或检验批相近的验收同步进行.但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表,3、2,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