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幕墙节能工程5、1.一般规定5 1。1.本章适用于透明和非透明的各类建筑幕墙的节能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5 1。2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5。1,3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应对以下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3,构造缝。结构缝,4.热通道的密封,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6,单元式幕墙密封条镶嵌、板块间的接缝密封、7.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8,遮阳构件的锚固 5 1,4。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相同设计 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 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 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5。1 5。幕墙节能工程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 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5 1、6 幕墙节能工程中使用的贴膜玻璃。其贴膜材料。施工和验收应按照门窗节能工程的有关贴膜玻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