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38 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6。3.0.9.4 1、4 4 2、2,4,3、4.4.3.5.4。3、6、5。1 7、5、4、1.5,4、7。6 1,1、6。4,2,6。4 6,6,5。5,6。6 1、7。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 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 建标标函.2015 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 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 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 8 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 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 李跃飞,杨幸运 杨京生、杨剑 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 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 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 朱国庆.刘雨生.杨健 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 倪照鹏、黄继军。曾滨,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