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for。urban,utility,tunnel,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2 3,0.6 3.0 9 4,1.4,4 2,2、4 3、4 4,3,5。4、3、6 5,1,7.5、4.1 5,4,7,6 1 1、6。4,2 6.4.6,6,5,5.6、6、1、7。1.1、8 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 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 2015,36号,的要求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 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 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 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 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 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 曾滨.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