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 utility,tunnel 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2。3 0,6,3,0,9 4.1,4 4,2,2、4.3,4,4、3,5,4 3,6.5,1、7。5、4。1,5。4.7、6.1。1,6.4,2、6 4 6,6。5。5,6,6 1,7、1,1,8、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 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团 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 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 规划.总体设计 管线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 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 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4。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 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 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王家华、王梅 尹力文,朱雪明 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 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 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陈云玉。王如华 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曾滨、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