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urban,utility,tunnel engineeringGB,508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6 3。0、9。4,1,4、4、2。2,4,3.4。4,3,5.4、3,6,5,1。7 5。4,1 5、4,7,6,1、1.6、4.2,6,4.6 6、5、5,6、6、1 7.1,1 8.1 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22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参加GB。50838、2012修订工作的通知 建标标函、2015,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 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 本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报批稿 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 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 规划。总体设计,管线设计 附属设施设计 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和维护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对综合管廊工程的基本规定.2。明确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 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的规划规定.3 增加雨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 4 增加污水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5 增加天然气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6.增加热力管道采用综合管廊方式敷设时的技术规定,7,增加综合管廊配备检修车的技术规定,8,增加管线设计的技术规定,9。修订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的技术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集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 中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恒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丁向京,王建 王家华 王梅,尹力文、朱雪明,乔信起、刘广奇,刘澄波、祁德庆,李冬梅.李跃飞。杨幸运、杨京生、杨剑,肖传德,肖燃.余卫华,汪胜,宋文波.陈玉山.郄燕秋,胡翔。高振峰,席红,陶子明,康明睿、韩新。曾磊 谢映霞,魏乃永。魏保军,主要审查人.束昱 陈云玉。王如华。阎海鹏,王树林.王蔚蔚 朱国庆、刘雨生。杨健,张振鹏、郑琴。屈凯 胡维杰,段洁仪,倪照鹏。黄继军。曾滨 靳俊伟、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