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供电系统7,3,1。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 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综合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综合管廊运行管理模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3、2 综合管廊的消防设备,监控与报警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天然气管道舱的监控与报警设备.管道紧急切断阀,事故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宜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当采用两回线路供电有困难时、应另设置备用电源。其余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7 3 3.综合管廊附属设备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综合管廊内的低压配电应采用交流220V。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应为TN.S制、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综合管廊应以防火分区作为配电单元。各配电单元电源进线截面应满足该配电单元内设备同时投入使用时的用电需要。3、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偏差 动力设备不宜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5,照明设备不宜超过 5,10,4.应采取无功功率补偿措施。5、应在各供电单元总进线处设置电能计量测量装置 7.3 4。综合管廊内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2、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地方,不应安装在低洼、可能受积水浸入的地方,3 电源总配电箱宜安装在管廊进出口处,4 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有关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的防爆规定.7,3,5。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交流220V.380V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检修插座,插座沿线间距不宜大于60m、检修插座容量不宜小于15kW、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5m、天然气管道舱内的检修插座应满足防爆要求、且应在检修环境安全的状态下送电。7.3、6。非消防设备的供电电缆、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火灾时需继续工作的消防设备应采用耐火电缆或不燃电缆,天然气管道舱内的电气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 线路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7.3,7 综合管廊每个分区的人员进出口处宜设置本分区通风 照明的控制开关、7.3,8,综合管廊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管廊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2。综合管廊的接地网宜采用热镀锌扁钢,且截面面积不应小于40mm。5mm。接地网应采用焊接搭接。不得采用螺栓搭接。3。综合管廊内的金属构件,电缆金属套.金属管道以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网连通,4.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接地系统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7,3.9。综合管廊地上建,构、筑物部分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地下部分可不设置直击雷防护措施、但应在配电系统中设置防雷电感应过电压的保护装置,并应在综合管廊内设置等电位联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