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附属设施设计7.1,消防系统7,1.1,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7、1。1的规定,表7,1 1。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7.1,2、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 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确定。7.1,3。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7、1,4。综合管廊内不同舱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7 1.5、除嵌缝材料外 综合管廊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7、1,6.天然气管道舱及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应每隔200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7 1。7。综合管廊交叉口及各舱室交叉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当有人员通行需求时。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7 1、8 综合管廊内应在沿线 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等处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7。1。9,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支线综合管廊中容纳6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其他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7,1,10,综合管廊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5484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306,1和.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GA。306.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