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附属设施设计7.1、消防系统7 1.1、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7.1,1的规定,表7、1。1.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7、1。2。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 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确定。7,1。3.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结构、7。1 4,综合管廊内不同舱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h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7,1,5 除嵌缝材料外.综合管廊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7.1,6。天然气管道舱及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应每隔200m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7,1.7,综合管廊交叉口及各舱室交叉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当有人员通行需求时.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7、1,8、综合管廊内应在沿线.人员出入口、逃生口等处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7、1.9.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支线综合管廊中容纳6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其他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7。1,10 综合管廊内的电缆防火与阻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及,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GA,306 1和,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 GA 306。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