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2,1.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 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3、2 3、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 3,2 4,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3。2,5,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3.2。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3。2,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2.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 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5m。3.2,9,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3 2,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不应小于表3,2.10的规定.表3.2 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 2,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3。2.12,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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