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 2,1.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 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 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 3.2、3.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3.2,4,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3。2,5。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3.2。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3。2 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2 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5m、3,2、9、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3 2。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10的规定、表3 2。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2。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3、2。12。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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