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2,1,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 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 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3,2,3,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 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 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3,2 4 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 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3.2.5,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 3。2,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3,2。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2。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 5m.3.2,9 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3,2 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 不应小于表3 2.10的规定,表3,2,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2 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 3.2 12.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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