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2,1.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 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3,2。3、蓄滞洪区的分洪 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 3,2,4 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3 2.5 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3 2 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 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 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3。2、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 2、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5m.3,2。9,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3,2。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 10的规定.表3 2,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2、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3,2。12、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