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建筑物级别与设计标准3,2.1,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蓄滞洪区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各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 3、2,2,安全区围堤工程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其防洪标准分析确定 且不应低于所在蓄滞洪区围堤的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3,2,3 蓄滞洪区的分洪.退洪控制工程.以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级别和设计洪水标准。应按所在堤防工程的级别与建筑物规模相应级别两者的高值确定、3,2,4,蓄滞洪区堤防和安全区围堤的设计水位、应根据确定的设计洪水标准.结合各堤段防洪和蓄滞洪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3、2、5,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区围堤安全加高不宜低于相应蓄滞洪区围堤安全加高。3。2,6,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内的安全台 设计水位应按蓄滞洪区设计蓄滞洪水位分析确定、设置在蓄滞洪区围堤临江河、湖泊一侧的安全台 设计水位应按所在堤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3.2、7、安全楼设计水位应根据所在蓄滞洪区的设计蓄滞洪水位确定.3,2,8,蓄滞洪区安全台台顶安全加高取值可采用0,5m、1.0m,台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宜小于1 5m 3 2。9,蓄滞洪区堤防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 3。2、10.蓄滞洪区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3、2.10的规定,表3、2、10、安全台台坡的抗滑稳定安全系数3.2,11,蓄滞洪区内部水系堤防的防洪标准,可根据其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50201的有关规定执行.3。2。12 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区的排涝标准.应根据安全区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宜适当高于蓄滞洪区农田排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