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安全建设5、4,1,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应根据防洪 蓄滞洪区建设等有关规划。分析确定蓄滞洪区内需就地避洪,临时转移和外迁安置的人口数量和分布,5 4。2.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应在蓄滞洪区类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地形 地质条件以及居民的意愿,采取居民外迁.就地避洪。临时转移等模式合理安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度风险区.宜采取居民外迁或就地避洪等方式进行永久安置,2,中度风险区。宜采取就地避洪与临时转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3。轻度风险区.宜采用撤离转移、临时安置为主的方式进行安置,5,4。3,蓄滞洪区内安全区、宜结合围堤 隔堤.设置在地势较高、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或村庄 并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和居民外出从事生产活动,安全区内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 安全区应避开分洪口门和洪水行进的主流区域。5.4,4。安全台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土源丰富的地带。有条件时应结合堤防工程 河道疏浚工程修建.安全台应避开分洪口门。急流,崩岸和深水区,安全台的布置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以及台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台上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5.4、5.距离防洪安全地区较远,居住分散 不宜建设安全区和安全台的区域 可采取建设安全楼的方式避洪,5。4,6。安全楼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带.安全楼应避开分洪口。退洪口以及洪水行进的主流区,5.4,7.转移道路应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转移人数、转移时间 转移方向.现有道路情况,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合理布设,必要时,应布设相应的转移桥梁,码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