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安全建设5.4。1.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应根据防洪。蓄滞洪区建设等有关规划 分析确定蓄滞洪区内需就地避洪,临时转移和外迁安置的人口数量和分布。5.4,2 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应在蓄滞洪区类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居民的意愿。采取居民外迁.就地避洪.临时转移等模式合理安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度风险区。宜采取居民外迁或就地避洪等方式进行永久安置。2 中度风险区,宜采取就地避洪与临时转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3、轻度风险区,宜采用撤离转移.临时安置为主的方式进行安置.5.4、3.蓄滞洪区内安全区。宜结合围堤,隔堤。设置在地势较高,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或村庄.并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和居民外出从事生产活动.安全区内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安全区应避开分洪口门和洪水行进的主流区域、5、4,4。安全台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土源丰富的地带。有条件时应结合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修建,安全台应避开分洪口门,急流,崩岸和深水区,安全台的布置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供水以及台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台上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5,4 5 距离防洪安全地区较远.居住分散 不宜建设安全区和安全台的区域.可采取建设安全楼的方式避洪,5,4,6。安全楼宜建在地势较高 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带,安全楼应避开分洪口。退洪口以及洪水行进的主流区。5、4,7。转移道路应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转移人数。转移时间。转移方向,现有道路情况。按本规范第3 3。4条的规定合理布设.必要时.应布设相应的转移桥梁,码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