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安全建设5、4。1,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应根据防洪 蓄滞洪区建设等有关规划 分析确定蓄滞洪区内需就地避洪,临时转移和外迁安置的人口数量和分布。5,4、2,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应在蓄滞洪区类别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区内地形,地质条件以及居民的意愿,采取居民外迁,就地避洪、临时转移等模式合理安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度风险区.宜采取居民外迁或就地避洪等方式进行永久安置.2 中度风险区。宜采取就地避洪与临时转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3,轻度风险区,宜采用撤离转移.临时安置为主的方式进行安置、5 4.3,蓄滞洪区内安全区,宜结合围堤、隔堤 设置在地势较高、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或村庄。并应有利于对外交通.供电 供水和居民外出从事生产活动。安全区内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5km,安全区应避开分洪口门和洪水行进的主流区域,5,4.4 安全台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土源丰富的地带,有条件时应结合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修建。安全台应避开分洪口门、急流,崩岸和深水区、安全台的布置应有利于对外交通 供电,供水以及台上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台上安置的居民点与主要生产场所的距离不宜超过3km 5km、5,4 5,距离防洪安全地区较远,居住分散。不宜建设安全区和安全台的区域。可采取建设安全楼的方式避洪,5。4、6,安全楼宜建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带,安全楼应避开分洪口,退洪口以及洪水行进的主流区 5,4,7,转移道路应根据居民点分布情况.转移人数.转移时间、转移方向,现有道路情况.按本规范第3.3.4条的规定合理布设,必要时.应布设相应的转移桥梁、码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