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分洪控制工程设计6,2。1,蓄滞洪区分洪口门的设计分洪流量应按所在江河防洪总体要求、根据设计洪水、河段控制水位或安全泄量计算确定。6。2.2,在湖泊。河网地区,当设计洪水过程难以计算或未明确安全泄量时 可采用规划蓄滞洪量除以蓄满历时.确定蓄滞洪区分洪口设计分洪流量,6 2 3,分洪控制工程的规模及孔口尺寸,应满足确定的设计分洪流量和蓄满历时的要求,并应综合各种可能影响分洪量的因素分析确定,6,2、4,分洪闸闸底,闸顶高程及孔口尺寸 应根据设计分洪流量、闸上下游水位,闸址地形、地质及分洪区地形等条件、通过水力计算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6 2。5、对于有在规定时间内满足蓄洪量要求的蓄滞洪区 应进行过闸流量过程演算以及蓄满历时验算,并应分析确定分洪闸孔口尺寸,6。2.6、分洪闸闸上水位计算、应分析上游有无分叉河道.主泓是否顺直以及是否受其他河流.湖泊水位涨落影响等情况、6、2、7,分洪闸闸下水位可通过水量调蓄计算分析确定,下游有引洪道的分洪闸,闸下水位可按推求水面线的方法分析确定,6,2。8,水流流态复杂的大型分洪闸、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验证进出口水流流态、流速分布。分洪流量、消能效果以及口门上下游的冲淤情况等,6、2,9 分洪闸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闸设计规范、SL 265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分洪建筑物的特殊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洪闸上游进水部分宜布置成喇叭口形与闸室同宽相接.两侧进水条件基本一致时.可采用对称布置.当进水方向与河道中心线夹角较大时.可采用非对称布置。两侧应设导墙或护坡.导墙高度应低于闸室高度 并不应影响闸的过流能力 进水口两侧地势较高时,可采用护坡型式、2,闸室结构可根据分洪和运行要求 选用开敞式、胸墙式或双层式等结构型式。宜采用开敞式。当地基条件较好时、闸室底板宜采用分离式 地质条件较差或为软弱地基时、闸室底板宜采用整体式,且底板宜适当加厚。对于多孔闸。沿垂直水流方向应做分缝处理,岩基上的分缝长度不宜超过20m.土基上的分缝不宜超过35m 3、闸顶高程应根据挡水和分洪比较确定、挡水时闸顶高程不应低于设计分洪水位加波浪计算高度与安全超高值之和、且不应低于相邻挡水建筑物的挡水标准,分洪时、闸顶高程不应低于设计洪水位 或校核洪水位,与安全超高值之和 分洪闸安全超高下限值应符合表6 2,9的规定,闸顶高程的确定、还应分析所在河流河道演变所引起的水位变化因素.必要时、可适当升高或降低闸顶高程、表6。2,9 分洪闸安全超高下限值。4,闸门的结构型式和控制设备的选择 应满足分洪调度的要求、外河。湖.水位变化较大。且枯水位位于闸底板以下时,可不设检修门 5.有交通要求的分洪闸。闸顶公路桥桥面宽及荷载设计标准应与与之相连的堤防堤顶公路标准相适应 6,多泥沙河流上分洪控制工程设计.应分析外河,湖.泥沙淤积对分洪口泄水能力的影响、6.2、10 采用修建裹头临时爆破扒口的分洪控制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洪扒口口门形状宜呈喇叭形,口门下游扩散角宜小于上游扩散角,2。应对扒口两侧大堤进行裹护、口门两侧裹护范围应根据水流对两侧大堤的冲刷影响分析确定.3。分洪口流速较小时。宜采用抛石裹护 流速较大时。宜采用浆砌石或高喷灌浆裹护 4。采用抛石裹护结构型式时 抛石单块重量,粒径应根据流速计算分析确定 5 采用浆砌石裹头结构型式时,浆砌石厚度应大于500mm,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7、5、6 采用高喷灌浆裹护结构型式时 高喷体宜贯穿整个大堤横断面、上部高程应位于分洪水位以上0,5m,下部高程应深入堤基计算冲刷深度1m以下 且宜以一定倾角偏向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