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3、3。1,按照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的规定 在设计文件中需要标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而无需标明结构的设计基准期、耐久年限 寿命等,3 3。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根据国际上工程结构的设计惯例,迫切要求明确各类水工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2394,1998和欧洲规范.结构设计基础.EN1990、2002也给出了各类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的示例 表1是欧洲规范EN1990,2002给出的设计使用年限类别的示例。表2 表5是我国一些建筑行业的设计使用年限示例,表1.设计使用年限类别示例、EN1990 2002,表2,我国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示例、GB,50153,2008.表3 我国公路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示例,GB、50153。2008,表4、我国港口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示例、GB。50153、2008、表5、我国城市桥梁等市政工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示例 GB、T。50476,2008、另外、我国铁路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为100年.GB、50153,2008、参照上述国内外关于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本标准对水工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确定为、1级,3级主要建筑物为100年,其他的永久性建筑物为50年,临时建筑物可采用5年,15年.3 3,3。3。3,5、按,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有关条文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关于环境类别的划分和相应的设计 施工 使用及维护等的要求、在。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5057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DL T。5082,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330等规程规范中有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