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施工地质8,3。1.条文中规定了施工地质的8款内容.对建筑物的基坑。工程边坡。地下建筑物的围岩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是基础性的工作,随着工程开挖的不断进行。岩土体实际状况逐渐暴露,因此.从开始开挖到施工结束的整个施工期间均要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不断积累资料.通过地质编录和观测检验前期勘察成果,预测不良地质现象.对施工方法和地基加固处理提出建议、为工程验收和运行期研究有关问题提供地质资料。本条第5款为新增内容。施工地质应根据施工揭露的地质情况变化,当需要时,及时提出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建议.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时,应充分利用施工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参加工程验收和进行地质预报是施工地质的主要内容。施工地质人员应认真检查地基 围岩、边坡和有关地质问题处理的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如发现施工方法不当,岩土体急剧变形或有失稳前兆.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8 3,2。本条对施工地质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将原规范第6、3,2条的内容进行了分解.使规范结构上更趋合理.第1款是本条新增加的规定 地质巡视.编写施工日志和简报是施工地质的一项承上启下的日常性工作、是施工地质工作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由于工程开挖与回填交替进行。施工地质与施工有一定的干扰、因此,要求施工地质工作应及时和准确,所采用的手段要简易和轻便,除采用观察、素描,实测,摄影和录像外、也可采用波速,点荷载强度,回弹值等测试方法鉴定岩体质量、8。3、3。本条为新增内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工作周期较长.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如不及时整理.将不利于后期成果的编制。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需编制多种技术成果,如块。段,地质小结、阶段性竣工地质报告。安全鉴定工程地质自检报告等.这些技术成果常需要分阶段进行、并为最终竣工地质报告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