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6 堤防工程6,16.1 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 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 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 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对加固,扩建 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 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m。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m.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m,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倍,4倍,孔距宜为20m。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倍,2 0倍,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 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