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堤防工程6。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 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 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 6,16、2 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m,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m.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 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m、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倍、4倍、孔距宜为20m、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 5倍.2、0倍。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