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堤防工程6 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 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 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 扩建 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16 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m 1000m 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m.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m。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倍、4倍.孔距宜为20m.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 5倍 2。0倍 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 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