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岩溶塌陷区、古河道。移动沙丘 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道 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件。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 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 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 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 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 7。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 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 5 7 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m。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古河道 隐伏断层 岩溶洞穴 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勘探点间距500m.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m,2000m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m,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 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m,10m、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 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 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 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