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岩溶塌陷区 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 工矿区的渠道.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 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 地下水补排条件 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 洪积扇 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 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岩土膨胀 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 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 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 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2 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 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7 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m。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 3 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 古河道 隐伏断层。岩溶洞穴。地下采空区 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勘探点间距500m.1000m 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m。2000m。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m、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m,10m 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 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 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