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岩溶塌陷区 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道 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 地下管线等,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 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件 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 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 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 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 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 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 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7.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 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m、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 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 古河道.隐伏断层。岩溶洞穴,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勘探点间距500m.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m 2000m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m,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 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m,10m、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 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 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