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1。灌区工程5.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 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 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 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 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 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 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 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 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 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 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