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 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 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 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 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 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