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 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 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 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 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 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 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 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 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 5.11 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 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