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 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 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 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 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 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