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 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 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 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 2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 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 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 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