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 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 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 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 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 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 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