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 7,2条的规定,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 1000 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 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 3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 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 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 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 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 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