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 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 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 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地层岩性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 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 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