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 2条的规定、5、11 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 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 间距宜为500m 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 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 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 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 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