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1.灌区工程5,11。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 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m.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m,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 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 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 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 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 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