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1、通航建筑物6 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 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 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 确定动剪切模量 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 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 水试验.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