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11、1 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 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 边坡的关系 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 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 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 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 11、2 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4 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 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8 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