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11.1 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 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 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 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 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 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 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