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1 通航建筑物6.11 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 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 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 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 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 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 确定动剪切模量 4 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6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 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8 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