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 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 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 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 湿陷 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 确定动剪切模量.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 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 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 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 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