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 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 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 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 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 探测岩溶洞穴 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 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 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