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11 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升船机 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条件、2.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 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 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 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 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 水试验、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