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通航建筑物6。11、1.通航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引航道,升船机、船闸闸首。闸室,闸墙等的地基。边坡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 2 岩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查明软岩、断层。层间剪切带、主要裂隙及其组合与地基 边坡的关系,提出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评价地基.开挖边坡的稳定性,3.土基上的通航建筑物应对地基的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6、11,2、通航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整个通航建筑物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3,可采用物探综合测试、孔内电视.孔间穿透等方法进行覆盖层的分层,探测岩溶洞穴、溶蚀裂隙带的分布与规模,测定土层的密度和岩土体的纵波波速,根据需要可采用跨孔法测定横波波速。确定动剪切模量、4,勘探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布置,基岩地基钻孔深度应进入闸底板以下10m.30m或弱风化岩顶面以下5m.10m、覆盖层地基钻孔深度宜结合建筑物规模确定。5、对通航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边坡应布置勘探剖面,钻孔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6.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根据建筑物或工程地质分段进行.每一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每一主要岩石.组、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组数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根据需要可进行土层原位测试、7.建筑物基坑的钻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注、水试验 8、建筑物区应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的规定 对建筑物安全有影响的不稳定边坡和岩土体应进行变形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