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数据获取6 2,1、地面激光扫描测量的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测区基本资料、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参数,相机检校文件等,2、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测站位置,标靶几何尺寸和扫描点间距等参数,6,2。2。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比例不宜小于90,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6、2、3,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应包括下列基本配置。1。激光扫描测量装置1套.2、数字相机1台。3,计算处理软硬件系统,6 2、4。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时 可布设标靶 标靶的几何尺寸不应小于扫描点间距的5倍,相邻测站间扫描重叠度不应小于20,6、2。5 数字影像宜用于扫描区域、物体和点云属性的判别.以及纹理填充。6、2 6、固定式激光扫描需要多个坐标系统成果时 应实测不少于3个标靶在各坐标系统的坐标值.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6,2、7,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采用的坐标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POS数据解算的坐标系统宜与GNSS获取数据所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2,成果数据可采用国家坐标系.地方独立坐标系或假定坐标系,6.2.8。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应包括下列基本配置,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2套。2,GNSS接收机1台,3 INS装置1套,4,全景相机1台或数字相机2台、5 计算处理软硬件系统,6。2 9。数据获取前应对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进行检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校内容应包括定位定姿传感器主要参数,数据采样传感器主要参数,以及传感器之间的相互配准关系,2、绝对标定距离应根据项目测距范围确定,绝对标定距离不宜小于20m。标定点密度不宜小于50点、m2,3,传感器检校数据较差的限差不应大于表6 2、9的规定 表6,2,9,传感器检校数据较差的限差。m,6、2,10。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的数据获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GNSS基准站的设置与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GNSS基准站的设置宜采用多基站布设、基站间距离宜小于30km、最大不应大于40km。2。用于设置GNSS基准站的控制点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规定的四等平面控制和四等高程控制、3 GNSS基准站周边观测条件应良好.无电磁干扰,4。用于测量的GNSS接收机应选用双频测量型.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2.数据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GNSS信号较弱区域,宜选择PDOP不大于6的时段进行作业,并应在作业开始前利用移动POS系统进行GNSS信号测试。2,作业前后宜按,字形方式进行IMU初始化 再进行5min静态观测,3 移动速度不宜大于60km,h.4,激光强度应能区分不低于12bit色深的反射强度,最大激光发射频率不宜低于100kHz。5.相机拍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s、多台相机同步拍摄时 同步精度应小于1。1000s 6,2 11,数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据应包括GNSS测量数据,IMU记录数据,激光测距数据和影像数据、2。激光测距数据和影像数据应覆盖测区范围 GNSS数据和IMU数据应覆盖整个作业时间段.3、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连续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4.获取的数据,记录应满足技术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