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数据获取6。2 1,地面激光扫描测量的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测区基本资料 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参数.相机检校文件等 2.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测站位置,标靶几何尺寸和扫描点间距等参数,6、2.2、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比例不宜小于90.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6,2.3.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应包括下列基本配置、1,激光扫描测量装置1套。2、数字相机1台,3,计算处理软硬件系统 6,2.4 固定式激光扫描测量时。可布设标靶,标靶的几何尺寸不应小于扫描点间距的5倍。相邻测站间扫描重叠度不应小于20,6,2、5,数字影像宜用于扫描区域.物体和点云属性的判别 以及纹理填充 6,2 6 固定式激光扫描需要多个坐标系统成果时。应实测不少于3个标靶在各坐标系统的坐标值、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6,2.7。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采用的坐标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 POS数据解算的坐标系统宜与GNSS获取数据所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2 成果数据可采用国家坐标系 地方独立坐标系或假定坐标系,6 2。8,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应包括下列基本配置,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2套 2.GNSS接收机1台、3。INS装置1套.4.全景相机1台或数字相机2台.5,计算处理软硬件系统 6。2 9,数据获取前应对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设备进行检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校内容应包括定位定姿传感器主要参数.数据采样传感器主要参数 以及传感器之间的相互配准关系,2 绝对标定距离应根据项目测距范围确定,绝对标定距离不宜小于20m,标定点密度不宜小于50点、m2.3。传感器检校数据较差的限差不应大于表6、2、9的规定,表6,2,9,传感器检校数据较差的限差。m。6,2,10 移动式激光扫描测量的数据获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GNSS基准站的设置与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GNSS基准站的设置宜采用多基站布设.基站间距离宜小于30km。最大不应大于40km,2、用于设置GNSS基准站的控制点等级 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规定的四等平面控制和四等高程控制.3。GNSS基准站周边观测条件应良好.无电磁干扰 4、用于测量的GNSS接收机应选用双频测量型,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2,数据的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GNSS信号较弱区域,宜选择PDOP不大于6的时段进行作业、并应在作业开始前利用移动POS系统进行GNSS信号测试。2,作业前后宜按 字形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再进行5min静态观测,3.移动速度不宜大于60km。h,4。激光强度应能区分不低于12bit色深的反射强度。最大激光发射频率不宜低于100kHz,5。相机拍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s,多台相机同步拍摄时。同步精度应小于1 1000s,6,2、11。数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数据应包括GNSS测量数据、IMU记录数据 激光测距数据和影像数据.2.激光测距数据和影像数据应覆盖测区范围.GNSS数据和IMU数据应覆盖整个作业时间段、3、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连续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 4 获取的数据,记录应满足技术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