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数据获取5 2。1,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 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5,2.2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2、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表5,2,2。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 m.3,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 表5,2、2,2.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2.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 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 3,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4.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 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 5.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5。2.4,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5,2.5,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1。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2.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3.存在点云漏洞,4.重叠度不够 5、2、6,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 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2、7 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表5,2。7,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 5倍。2.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3,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5,2 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 8的规定,表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5.2、9,激光雷达测量前后 宜采用,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 5 2,10、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2。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 最大不应超过15km 3、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4,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5。2,11,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5,2 12.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2.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3、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