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数据获取5、2 1.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5、2、2,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 2,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 1的规定 表5。2、2、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3。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 表5,2,2、2.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2,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 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 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3 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 4.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5,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5,2,4 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5,2,5、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1、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2。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3.存在点云漏洞,4,重叠度不够、5,2、6.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 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5。2。7、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 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表5,2.7,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2、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3 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 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 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 8的规定,表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 m,5、2,9,激光雷达测量前后。宜采用。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5,2 10、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2,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3。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 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4.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 5,2。11、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5。2,12.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2 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3、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