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数据获取5,2,1,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 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5 2。2,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 2。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表5,2.2。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3.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表5、2.2、2,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5,2。3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 影像图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航摄仪检校文件等.2,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点云密度.飞行航高 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3、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 4。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 5。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5、2,4,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5.2 5 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 1.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2,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 3,存在点云漏洞。4.重叠度不够,5、2。6。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 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5 2.7 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表5,2,7 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注,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2.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3。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8的规定。表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5.2.9.激光雷达测量前后 宜采用 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5 2,10,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2、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3.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4、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 5、2 11,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5、2。12、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 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 2。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3.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