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数据获取5、2,1.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获取的数据应包括激光测距数据 地面基准站的GNSS观测数据.飞机上的GNSS观测数据及IMU观测数据等.5。2。2,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频GNSS接收机的采样频率不应超过1Hz.2、激光测距扫描装置的测距中误差不应大于表5,2.2、1的规定。表5。2。2、1,激光测距扫描装置测距中误差。m、3,IMU设备定姿精度不应大于表5。2。2,2的规定.表5,2 2、2、IMU设备定姿精度指标5,2,3,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技术设计前宜收集地形图 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测量设备参数 航摄仪检校文件等。2。设计时应根据项目技术要求确定航线,点云密度,飞行航高,飞行速度,以及激光扫描角度。扫描频率,激光发射频率,激光强度等,3。单条航线飞行时间不宜超过15min、4、航线设计的航带宽度应同时兼顾激光雷达扫描和航摄影像的宽度。其旁向重叠均不应小于10,5,在进行航线设计时.应确定对机载激光雷达点云进行改正的方法.5。2。4、航飞季节和航飞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5、2,5。数据获取后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补飞或重飞 1,同一航线内航高变化超过相对航高10,2 POS系统局部数据缺失记录、数据质量缺陷造成整条航线不能解算、3 存在点云漏洞,4。重叠度不够.5。2、6,机载激光雷达测量宜同时进行数字影像摄影.数字航摄仪需要检校场检校时 可在就近的同类型检校场进行 需要在摄区进行检校时,检校场的布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2。7、GNSS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基准站的布设间距不应大于表5。2,7的规定。且使飞行时扫描站距最邻近基准站的距离不应大于基准站间距的2。3倍 表5、2。7.地面基准站布设间距、km,注 对于线路工程测量可放宽1,5倍,2、GNSS观测的采样间隔不宜大于1s,卫星数不应少于5颗,PDOP不应大于6,3。GNSS解算宜采用载波相位实时动态差分。基线成果应采用双差固定解,5 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不应大于表5,2,8的规定。表5.2、8、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相对航高,m,5.2、9 激光雷达测量前后。宜采用 字形飞行方式进行IMU初始化,同向连续航飞时间超过15min时,应重新进行IMU初始化 5,2 10 当采用高程改正面方法对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的点云进行改正时,高程改正面的设置及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程改正面宜设置在可辨识其平面位置的平坦.无遮挡且远离水域的地方 2。高程改正面之间的距离宜为10km,最大不应超过15km 3。高程改正面的形状宜为矩形 边长宜为本规范第4,8,7条有关数字高程模型采样间距的2倍。3倍 4,高程改正面的高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有关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5.2、11、采用检校场法进行改正时,检校场的布设宜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5。2,12.数据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POS数据.原始激光测距数据,原始影像数据和基站数据应完整 2。GNSS测量数据中卫星失锁时长不宜大于2个采样间隔 3 原始激光数据的回波率应大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