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6 数字线划图测绘4,6 1,采用全野外方法布设像片控制点成图时,内定向,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5.3条、第4,5 4条和第4,5。8条的规定。4 6。2 采用空中三角测量方法加密像片控制点成图时 应根据空中三角测量成果直接将定向模型导入测图系统.并应自动完成内定向.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4,6 3.绝对定向完成后.应对像片控制点进行量测检查 平面较差不应大于mp.高程较差不应大于mh 4 6。4、地形图要素应分层表示.同一工程的分层方法和图层命名宜采用统一格式、4.6,5 数字摄影每个像对测图范围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mm.胶片数字化影像每个像对的测图范围不应超出图上定向点连线外40mm,并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0mm、超出定向点连线10mm以外的陆地部分应采用工程测量方法补测。4。6、6。地物的类别 属性应以调绘片为准,位置,形状应以立体模型为准、切准地物轮廓线的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4 6,7.测绘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测标中心应切准轮廓线或拐角测点连线、测绘不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测标中心应切准其相应的定位点或定位线 测绘独立地物依比例尺表示时。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时,应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4.6.8.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地貌测绘时宜先测注高程点,对地形特征点应测注高程,其数量在图上0、01m2范围内不应少于10个点 4,6.9.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主要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镇建筑区可根据测图比例尺或用图需要,对测绘内容和取舍范围加以综合,临时性建筑物可不测绘。2。建筑物测绘应在立体模型下测绘并以影像为准 当用户要求以墙脚为准时,可在地形图编辑时进行屋檐改正 3、当建,构 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1 500比例尺图上小于1mm或在其他比例尺图上小于0 5mm时,可用直线连接、4。房屋 街巷的测量,对于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应分别测绘、对于1.2000比例尺地形图,宽度小于1m的小巷可合并测绘,对于1 5000比例尺地形图、连片的小巷和院落可合并测绘.5。街区凸凹部分的取舍 可根据用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6。地下建,构,筑物,可只测量其出入口和地面通风口的位置和高程。4。6,10,交通与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建筑物的边线重合时 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道路边线,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2mm,2 铁路与道路水平相交时,铁路符号应连续绘制。道路符号应在相交处间隔0,2mm绘制.不在同一水平面相交时、道路的交叉处应绘制桥涵符号.3.道路路堤,堑 应分别绘出路边线与堤,堑,边线,路边线与堤,堑,边线重合时 可将堤、堑、边线移动0.2mm绘制.4.当测绘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时,可舍去密集区域的附属设施.小路可选择表示。4。6.11,管线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镇建筑区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线、但应绘出连线方向 2。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时。应表示其中的主要线路 3。架空的 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线应测绘、当架空管线支架密集时、可取舍.4,6、12,水系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河流遇桥梁,水坝,水闸等应断开表示,2,水涯线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 水涯线与斜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绘制水涯线。3,水渠应测注渠顶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4,当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宜用单线表不,4,6、13,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国界线的绘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的有关规定.2、境界线的转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上绘出点或曲折线,4 6,14.地貌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植被覆盖区宜切准地面测绘等高线。当只能沿植被表面切准时.应进行植被高度改正,2。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他地貌.可用相应符号表示.3,山顶,鞍部、凹地 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处应测注高程点、露岩,独立石应注记高程或比高。4.土堆、堤。坎 坑等应注记高程或比高,4.6、15,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取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业用地的测绘应按稻田.旱地、菜地。经济作物地等进行区分、并应配置相应符号 2,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可只绘线状地物符号.3,梯田坎的坡面投影宽度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当两坎间距在1。500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10mm.在其他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5mm或坎高小于等高距的1,2时、可取舍。4,6。16,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坐标值应按本规范第4 7。4条的规定进行量测。4,6,17,各等级测量控制点应依据其数值和图式符号绘示在数字线划图上、并应标出类型.等级和名称、4 6,18、数字线划图上各种名称的注记 应采用现有的法定名称,4 6、19。像对之间应在测图过程中进行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像对间地物接边差和等高线接边差不应大于本规范第3,3.4条规定值的2倍。接边处地物的属性应根据外业调绘内容注明,同名地物属性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