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数字线划图测绘4。6、1 采用全野外方法布设像片控制点成图时,内定向、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应符合本规范第4 5。3条 第4.5.4条和第4、5 8条的规定,4。6,2,采用空中三角测量方法加密像片控制点成图时。应根据空中三角测量成果直接将定向模型导入测图系统,并应自动完成内定向 相对定向和绝对定向,4。6.3 绝对定向完成后。应对像片控制点进行量测检查,平面较差不应大于mp 高程较差不应大于mh、4.6 4 地形图要素应分层表示.同一工程的分层方法和图层命名宜采用统一格式,4 6,5.数字摄影每个像对测图范围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mm,胶片数字化影像每个像对的测图范围不应超出图上定向点连线外40mm 并距离影像边缘不应小于10mm、超出定向点连线10mm以外的陆地部分应采用工程测量方法补测.4,6,6。地物的类别.属性应以调绘片为准。位置 形状应以立体模型为准.切准地物轮廓线的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4 6 7.测绘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 测标中心应切准轮廓线或拐角测点连线、测绘不依比例尺表示地物时、测标中心应切准其相应的定位点或定位线.测绘独立地物依比例尺表示时、应实测外廓 填绘符号.不依比例尺表示时 应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4,6.8,地貌宜用等高线表示.地貌测绘时宜先测注高程点,对地形特征点应测注高程。其数量在图上0 01m2范围内不应少于10个点 4.6,9。各类建,构,筑物及其主要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镇建筑区可根据测图比例尺或用图需要 对测绘内容和取舍范围加以综合、临时性建筑物可不测绘。2 建筑物测绘应在立体模型下测绘并以影像为准,当用户要求以墙脚为准时.可在地形图编辑时进行屋檐改正、3,当建。构.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1mm或在其他比例尺图上小于0。5mm时 可用直线连接 4。房屋。街巷的测量、对于1 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应分别测绘。对于1,2000比例尺地形图,宽度小于1m的小巷可合并测绘、对于1.5000比例尺地形图、连片的小巷和院落可合并测绘.5,街区凸凹部分的取舍.可根据用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6.地下建。构、筑物.可只测量其出入口和地面通风口的位置和高程、4,6。10,交通与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线道路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建筑物的边线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道路边线,道路边线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2mm.2、铁路与道路水平相交时,铁路符号应连续绘制、道路符号应在相交处间隔0,2mm绘制 不在同一水平面相交时、道路的交叉处应绘制桥涵符号.3。道路路堤,堑、应分别绘出路边线与堤 堑.边线.路边线与堤。堑、边线重合时 可将堤。堑,边线移动0,2mm绘制,4,当测绘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时,可舍去密集区域的附属设施,小路可选择表示.4,6、11、管线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镇建筑区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线。但应绘出连线方向 2.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时 应表示其中的主要线路,3、架空的.地面上的有管堤的管线应测绘,当架空管线支架密集时,可取舍。4、6 12.水系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河流遇桥梁、水坝、水闸等应断开表示,2、水涯线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水涯线,水涯线与斜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绘制水涯线。3、水渠应测注渠顶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 4,当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宜用单线表不、4.6。13 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国界线的绘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 1、500.1 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的有关规定、2、境界线的转角处不得间断 应在转角上绘出点或曲折线,4,6。14,地貌测绘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植被覆盖区宜切准地面测绘等高线 当只能沿植被表面切准时。应进行植被高度改正,2、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他地貌.可用相应符号表示.3。山顶.鞍部.凹地,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处应测注高程点.露岩、独立石应注记高程或比高,4 土堆、堤,坎、坑等应注记高程或比高。4。6.15,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取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业用地的测绘应按稻田.旱地,菜地,经济作物地等进行区分,并应配置相应符号,2,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可只绘线状地物符号,3.梯田坎的坡面投影宽度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 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 当两坎间距在1、500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10mm,在其他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5mm或坎高小于等高距的1。2时.可取舍 4 6。16,工业厂区细部坐标点的坐标值应按本规范第4,7 4条的规定进行量测.4,6 17.各等级测量控制点应依据其数值和图式符号绘示在数字线划图上,并应标出类型、等级和名称、4 6,18。数字线划图上各种名称的注记、应采用现有的法定名称 4。6,19.像对之间应在测图过程中进行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像对间地物接边差和等高线接边差不应大于本规范第3。3、4条规定值的2倍.接边处地物的属性应根据外业调绘内容注明。同名地物属性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