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 道路运输站、场、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站,场。物流园区的建设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道路运输站,场、物流园区、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的建设应当与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公共客运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统筹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县乡公路的。应当将农村客运站、候车亭 招呼站等设施统一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客流向和道路客运站 场,等级.建设规模。停车面积 候车面积等指标.核定道路客运站.场、进站车辆的范围和可容纳车辆。班次.的数量、第二十二条、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公平.合理地安排发车时间,二.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三、按月与客运经营者结算票款、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第二十三条。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货物的性质 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堆放整齐 保证货物完好无损,二.危险货物单独存放.三,搬运货物时轻装,轻卸.防止混杂.撒漏 破损,四,仓储等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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