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信访问题源头化解 第六十七条,国家机关应当完善和落实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可能带来矛盾冲突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 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评估决策的合法性.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是否存在不稳定隐患等内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第六十九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预警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与纠纷.国家机关应当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等资源 促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完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调解 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等基层调解渠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第七十条。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畅通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各种纠纷解决渠道,行政机关应当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公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制度与流程,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坚持依法办案.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司法工作的渠道,保障司法公平公正。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针对一定时期内社会的热点.难点.普遍性问题和有重大影响的信访事项。组织或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预防社会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并送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第七十二条。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应当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方便社会公众知情和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 形式和程序,将涉及村民 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接受村民,居民监督 国有 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应当向本企业职工公开企业的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廉政建设的事项。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