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地级以上市。县。区。县级市 应当整合信访工作资源,构建联合接访,依法分流。直接调处.多方联动,全程督查的信访工作平台。方便信访人表达诉求 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第十四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网上信访平台,信访电子信箱、手机短信信访号码,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预约和咨询电话、接待场所,来访接待时间 二,本单位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应当告知信访人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访绿色邮政制度。为信访人以书信形式信访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邮资由信访工作机构统一结算,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就信访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直接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研究 分析 处理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约访.专题接访、下基层接访的方式 当面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向信访人提供信访咨询服务。宣传法律 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信访.国家机关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 法律援助机构。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完善信访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国家机关和信访人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