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三条,地级以上市,县 区.县级市、应当整合信访工作资源,构建联合接访。依法分流。直接调处,多方联动.全程督查的信访工作平台.方便信访人表达诉求,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第十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和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 一,网上信访平台,信访电子信箱,手机短信信访号码。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 预约和咨询电话 接待场所 来访接待时间,二。本单位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有关信访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应当告知信访人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访绿色邮政制度.为信访人以书信形式信访提供免费邮寄服务、邮资由信访工作机构统一结算 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 就信访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直接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 分析。处理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约访.专题接访 下基层接访的方式、当面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第十七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向信访人提供信访咨询服务,宣传法律 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定程序和渠道信访,国家机关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和社会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完善信访信息共享机制,方便国家机关和信访人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