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10,14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 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 年十一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章。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监督抽测单位 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监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抽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将对监督抽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及时将不合格的监督抽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在实施前报送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测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监督抽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并与其签订检测服务合同、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 算时,应当单独计列监督抽测费用.不得将监督抽测费用纳入工程投标竞价范围,第八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凡有实体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 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加倍取样抽测或全数量检测,仍未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将全部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由其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将复核意见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子分部 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将监督抽测报告送质监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第三章.分部、子分部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条 市政构,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 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 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 还应不少于3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对于预制桩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800mm,采用钻芯法,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 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处理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 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 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 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第十一条,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墙 墩、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组,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 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构件,三、大型预制构件。梁。板 盾构管片等,结构性能检验.采用短期静力加载法.抽检数量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检测数量不少于1个,四 各类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检测混凝土衬砌厚度。密实性。以及衬砌与围岩之间接触情况。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5个断面、第十二条.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三。钢结构构件.钢管防腐层厚度检测 采用干膜测厚仪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四 高强螺栓连接质量检测,用扭矩板手检测终拧扭矩值.抽检数量不少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 2008 规定应检数量的5,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0套螺栓。第十三条,路基路面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各类道路.站。场工程的软土路基处理及复合地基质量检测。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测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处,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二 土方路基.路床、压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小于3点。三。土方路基、路床,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与沥青贯入式基层.沥青混合料面层回弹弯沉值检测 用弯沉仪检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结构层不少于1个评定路段、全路幅且不少于80个有效统计点、四,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检测 采用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蜡封法检测 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五。无机结合料.水泥、石灰。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类基层。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 进行现场钻。切,取试样,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1组、细粒土.每组6块。件,中粒土。每组9块、件 粗粒土,每组13块、件,六,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测。对于压实度。密度 采用钻芯法取样或无核湿密度仪法检测。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 对于厚度,采用雷达扫描结合钻孔 或刨挖、钢尺量测法,扫描长度不少于总长度10.钻孔.或刨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点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 结构,层至少3点.对于热拌沥青混合料品质.采用现场钻、切。取芯样。检测芯样马歇尔稳定度。沥青用量.油矿比。矿料级配等指标。钻 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组 每组3块.件,七.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测.对于混凝土弯拉强度,采用钻取芯样.或切取小梁试件、检测劈裂抗拉强度,或弯拉强度,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每组3块.件、对于厚度、采用钻取芯样直接量测,钻芯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 对于抗滑构造深度.采用铺砂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第四章,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四条 对于道路工程。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表8 5、1,表10.8。1 表11 3、1和11、3 2。表12 2 1。表12,2,2,表12 2 3和表12、2,4,表13。4、1、表13,4,2和表13,4,3 表14。5 1等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第十五条,对于桥梁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桥跨且不少于3跨、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 2008。表23,0,11的规定进行。二.使用功能检测、人行天桥采用静载试验,其余桥梁工程采用动静载试验,形成质量鉴定评估报告,抽样方法是,至少选取有代表性,一般是最不利工作条件,的1个桥跨、联.施工过程主要受力构件,桩 墩柱。梁.板等、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的桥跨、联、应全部选取.第十六条,对于管道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0、长度 且不少于5个井段.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 2008。表8 5.1、表8 5 2,表8 5.3等规定进行 二、非压力管道抗渗漏性能试验,采用闭水法或闭气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 且不少于5个井段。三 压力管道的压力,强度,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压法或气压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四,非开槽施工排水管道和化学建材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检测.采用管道视频.CCTV.或声纳成像法检测、数量不少于管道总长度的10,且不少于5个井段,第十七条。对于给排水构筑物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 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构筑物.且每类构筑物不少于1个.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2008.表6,8、7,表6、8.8,1,6.8,8 2,表7,4 2等规定进行。二。水池,泵站,闸室抗渗漏性能检测 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满水试验 三。消化池等气密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或1、3构筑物.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适当数量的使用功能检测,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工程实体数量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抽测数量的。应当进行全数量检测。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