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10,14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客观 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十一月二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客观 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以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 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章.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监督抽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 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质监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抽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将对监督抽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及时将不合格的监督抽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 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在实施前报送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测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监督抽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并与其签订检测服务合同.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 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 应当单独计列监督抽测费用 不得将监督抽测费用纳入工程投标竞价范围,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凡有实体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加倍取样抽测或全数量检测、仍未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 建设单位应将全部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 由其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将复核意见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将监督抽测报告送质监机构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第三章 分部。子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条,市政构 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 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 还应不少于2根 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 采用钻芯法,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三 对天然地基 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对于天然地基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 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处理地基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 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 第十一条、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 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墙,墩.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组,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 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构件。三.大型预制构件、梁,板 盾构管片等.结构性能检验 采用短期静力加载法、抽检数量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检测数量不少于1个,四,各类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检测混凝土衬砌厚度、密实性,以及衬砌与围岩之间接触情况,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5个断面,第十二条,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 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二 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三,钢结构构件 钢管防腐层厚度检测 采用干膜测厚仪检测 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四.高强螺栓连接质量检测。用扭矩板手检测终拧扭矩值.抽检数量不少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 2008。规定应检数量的5。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0套螺栓.第十三条。路基路面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各类道路 站 场工程的软土路基处理及复合地基质量检测、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测.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处、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 二,土方路基。路床.压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小于3点,三、土方路基.路床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与沥青贯入式基层,沥青混合料面层回弹弯沉值检测、用弯沉仪检测 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结构层不少于1个评定路段.全路幅且不少于80个有效统计点。四,基层 底基层压实度检测,采用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蜡封法检测,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五、无机结合料。水泥。石灰 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类基层.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进行现场钻,切,取试样,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1组。细粒土,每组6块、件。中粒土.每组9块、件。粗粒土,每组13块,件。六。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测。对于压实度,密度。采用钻芯法取样或无核湿密度仪法检测,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 层至少3点 对于厚度.采用雷达扫描结合钻孔,或刨挖、钢尺量测法,扫描长度不少于总长度10,钻孔,或刨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点数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对于热拌沥青混合料品质。采用现场钻,切。取芯样.检测芯样马歇尔稳定度。沥青用量 油矿比,矿料级配等指标,钻 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 结构.层至少3组,每组3块.件 七,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测 对于混凝土弯拉强度.采用钻取芯样、或切取小梁试件,检测劈裂抗拉强度 或弯拉强度,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每组3块 件、对于厚度.采用钻取芯样直接量测 钻芯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不少于3点。对于抗滑构造深度、采用铺砂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第四章、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四条,对于道路工程,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 且不少于200m.2000m2。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2008,表8,5。1.表10,8.1。表11 3.1和11。3。2、表12、2 1,表12。2、2.表12。2.3和表12、2,4,表13。4。1 表13、4、2和表13。4、3,表14.5,1等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第十五条.对于桥梁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桥跨且不少于3跨,按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表23,0,11的规定进行.二,使用功能检测.人行天桥采用静载试验 其余桥梁工程采用动静载试验.形成质量鉴定评估报告 抽样方法是。至少选取有代表性。一般是最不利工作条件。的1个桥跨.联 施工过程主要受力构件。桩。墩柱、梁,板等、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的桥跨、联。应全部选取.第十六条、对于管道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0,长度,且不少于5个井段,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8,2008,表8 5,1.表8。5,2.表8 5,3等规定进行.二、非压力管道抗渗漏性能试验,采用闭水法或闭气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 且不少于5个井段.三,压力管道的压力 强度,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压法或气压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四,非开槽施工排水管道和化学建材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检测、采用管道视频,CCTV。或声纳成像法检测。数量不少于管道总长度的10.且不少于5个井段 第十七条,对于给排水构筑物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构筑物,且每类构筑物不少于1个 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2008,表6,8 7、表6,8 8、1 6 8,8。2,表7、4、2等规定进行、二、水池,泵站。闸室抗渗漏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满水试验、三、消化池等气密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 2000m2,或1 3构筑物.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适当数量的使用功能检测。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工程实体数量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抽测数量的,应当进行全数量检测。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0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