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10,14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十一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章.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监督抽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质监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抽测单位库管理细则 将对监督抽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及时将不合格的监督抽测单位从库中清除,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在实施前报送质监机构 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测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监督抽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并与其签订检测服务合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单独计列监督抽测费用,不得将监督抽测费用纳入工程投标竞价范围.第八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 凡有实体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加倍取样抽测或全数量检测,仍未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 建设单位应将全部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由其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将复核意见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 由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子分部 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将监督抽测报告送质监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第三章.分部.子分部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条。市政构,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当采用静载试验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 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 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二,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 采用钻芯法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 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 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 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处理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复合地基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 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点、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第十一条 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混凝土强度检测 重点对墙、墩。柱等构件进行检测 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法检测。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组,二 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构件,三,大型预制构件.梁,板 盾构管片等,结构性能检验,采用短期静力加载法,抽检数量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 2002。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检测数量不少于1个,四.各类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 采用地质雷达检测混凝土衬砌厚度、密实性.以及衬砌与围岩之间接触情况 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5个断面.第十二条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一。钢结构 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 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三。钢结构构件。钢管防腐层厚度检测。采用干膜测厚仪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四,高强螺栓连接质量检测。用扭矩板手检测终拧扭矩值,抽检数量不少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规定应检数量的5,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0套螺栓,第十三条。路基路面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各类道路.站、场工程的软土路基处理及复合地基质量检测,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按总桩数的1 进行抽测。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处、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二、土方路基,路床。压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不小于3点,三.土方路基,路床。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与沥青贯入式基层 沥青混合料面层回弹弯沉值检测,用弯沉仪检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结构层不少于1个评定路段。全路幅且不少于80个有效统计点、四、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检测、采用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蜡封法检测 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五 无机结合料,水泥,石灰,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类基层,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进行现场钻,切,取试样。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1组、细粒土,每组6块、件、中粒土.每组9块,件.粗粒土、每组13块 件。六、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测,对于压实度。密度,采用钻芯法取样或无核湿密度仪法检测,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 对于厚度,采用雷达扫描结合钻孔.或刨挖 钢尺量测法。扫描长度不少于总长度10,钻孔、或刨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点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对于热拌沥青混合料品质、采用现场钻,切 取芯样、检测芯样马歇尔稳定度、沥青用量,油矿比,矿料级配等指标,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组.每组3块.件。七.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测。对于混凝土弯拉强度。采用钻取芯样、或切取小梁试件、检测劈裂抗拉强度 或弯拉强度,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不少于1组、每组3块,件,对于厚度、采用钻取芯样直接量测。钻芯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对于抗滑构造深度。采用铺砂法 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第四章.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四条,对于道路工程。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按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表8、5 1。表10,8.1。表11。3。1和11.3 2,表12,2。1,表12、2 2,表12。2,3和表12、2、4,表13,4、1,表13,4 2和表13,4,3.表14,5.1等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第十五条,对于桥梁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桥跨且不少于3跨.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表23。0 11的规定进行 二,使用功能检测。人行天桥采用静载试验.其余桥梁工程采用动静载试验,形成质量鉴定评估报告.抽样方法是。至少选取有代表性.一般是最不利工作条件,的1个桥跨,联.施工过程主要受力构件,桩、墩柱.梁,板等,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的桥跨 联 应全部选取.第十六条、对于管道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 抽取10,长度 且不少于5个井段.按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 2008.表8、5.1,表8,5、2 表8、5,3等规定进行、二。非压力管道抗渗漏性能试验、采用闭水法或闭气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不少于5个井段。三,压力管道的压力,强度,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压法或气压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 四 非开槽施工排水管道和化学建材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检测,采用管道视频,CCTV。或声纳成像法检测、数量不少于管道总长度的10,且不少于5个井段,第十七条,对于给排水构筑物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构筑物、且每类构筑物不少于1个、按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2008、表6。8,7,表6、8,8,1.6。8.8,2,表7.4、2等规定进行 二,水池、泵站、闸室抗渗漏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满水试验.三,消化池等气密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单位工程抽取10 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或1.3构筑物,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适当数量的使用功能检测、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工程实体数量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抽测数量的。应当进行全数量检测。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0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