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4。1、基地总平面布局4、1 1,为创造宜人的景观环境和基于交通安全考虑 建筑总平面设计采用人车分离系统越来越普遍、车辆进入基地后快速进入地下车库、对基地内部设置车辆环通道路的需求有所降低,随着规划小街区,密路网的推进 部分建筑与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无回转场地的设置需求和设置条件 因此、本次修编对建筑总平面在基地内设置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的要求有所降低,由、应,调整为,宜.4,1,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基地内道路系统的调整和消防要求.对住宅建筑基地内部的主要通道和次要通道宽度作出相应规定 住宅内部主要通道宽度在6、5m的条件下,可满足双向通行需求,而设置为7.0m的条件下、路边停车的就象较为普遍。因此,本次修编将住宅主要通道宽度调整为不宜小于6,5m 同时.取消原标准对不同停车数量通道宽度的要求.调整公共建筑基地内部供小型车通行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6,5m 次要通道不应小于5.5m,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工业建筑,明确结合建筑方案开展交通组织设计.4、1。3,新增条文 医院、学校的临时上下客需求较大、目前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停车难痛点和道路堵点,本次修编,在建筑交通设计中同步优化建筑总平面,增加临时上下客停车位的设置要求、4.1.4.调整原条文表述,将原标准第4.1,6条中出租汽车泊位设置要求整合至本条、4,1,5.调整原条文表述。设置大客车停车位已包含划设相关停车位线和标志 故删除 划设相关停车位线 标志,不重复叙述 4,1,6.调整原条文表述,为进一步规范无障碍停车位配建数量计算、明确无障碍停车位数量以核定总停车位换算当量为计算基准,4。1 8、调整原条文表述,将原条文中,必须设置排队车道,调整为,应设置排队车道,加油站排队车道 不得少于2条.调整为,不少于2根,排队车道长度 必须大于18m 调整为,应大于18m。4 1 9。调整原条文表述.集散广场主要用于行人疏散,因此明确宾馆.酒店等公共建筑的主要人行出入口前宜留有集散广场。针对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家长使用非机动车以及步行接送学生的需求较为集中的现象,新增学校结合人行主出入口,在基地红线内设置空间合理的人行接送广场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以保障学生安全.并减少对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秩序的影响,4,1。10 调整原条文表述,明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出入口净距不应小于5,0m的要求、从保障行车安全的角度出发.新增在同一车库内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区。二者间应有良好的行车视距的要求,4、1 11 调整原条文表述.将原条文、慢行交通.调整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新增总平面图中标注桥梁起坡点位置以及至出入口间距.简化桥梁至出入口间距的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