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结构工程7 4。1.城市轨道交通应根据线路沿线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候条件,地形环境、荷载特性.施工工艺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环境影响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结构形式。7、4 2 主体结构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车辆基地及其他房屋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7。4 3、结构净空尺寸应满足建筑限界 使用功能及施工工艺等要求、并应考虑施工误差.结构变形和后期沉降的影响,7,4,4、当高架结构与公路,铁路立交或跨越河流时.桥下净空应满足相应的行车。排洪。通航的要求,7。4 5、结构工程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并应满足结构对材料的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 7,4,6。当高架结构的墩柱有可能受机动车、船舶等撞击时,应设防止墩柱受撞击的保护设施,7 4 7.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7,4。8,结构工程应按相关部门批准的地质灾害评价结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结构和运营安全。7。4,9 对有战时防护功能要求的地下结构,应在规定的设防部位按批准的人防抗力标准进行结构检算、并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满足平战转换要求,当与既有线路连通或上跨.下穿既有线路时,尚应保证不降低各自的防护能力、7,4。10,采用直流供电和走行轨回流的结构工程,应采取防止杂散电流腐蚀的措施、7,4.11 地下结构的防水措施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使用要求等因素确定.应保证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正常使用要求。7.4.12,地下结构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车站 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2、区间隧道,连接通道等附属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