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施工,安装与检验10,1,一般规定10。1.1、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编制制作工艺文件并进行制作.当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修改通知书或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10,1.2、壳体施工,安装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壳体所用的钢板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其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并具有质量证明书。当采用其他钢板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应按本规范第8.3节的相关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2.壳体用热轧厚钢板的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 T.3274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与钢铁企业协议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应对壳体所用的钢板逐一标识,下料时应做好标识移植.壳体的配料资料应归档保存、4、焊接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本规范第8 4、1条的规定,并附有质量证明书,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 钢板应按品种,牌号。规格分类堆放、并应防止变形和锈蚀.10。1.3.施工,安装所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在检定周期,有效期,内.10、1.4、壳体安装前.应根据炉容级别、结构的复杂程度,工期及质量要求、采用新技术的内容、现场平面布置和起重设备能力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1,5,壳体预装和安装时,必须设置脚手架,跳板 护栏,扶梯.操作人员应遵守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