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氢气系统运行管理13。0。1,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外 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13,0。2、从事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13,0。3 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得穿戴化纤工作服,工作帽和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13。0。4、氢气设备、管道,容器及其保温层内。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前后.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并应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0 4。或含氧量不超过0,5、后再进行作业,13,0 5,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的检修 应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并用盲板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并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13,0。6,氢气系统运行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敲击氢气设备 管道和容器 检修人员应使用铜质工具 且不得随意触动运行中的设备 管道和容器 13、0,7.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后 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0条的规定,13 0。8,运行中的氢气系统应每年进行1次检查 监测、取得许可证书。并保存相关记录 13,0.9 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内的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 监测,并不宜超过1年.13 0 10 输送或使用氢气的普通钢瓶或长管钢瓶,严禁将氢气用完。应保留0,2MPa以上的余压,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曝晒。13。0.11,氢气或氢气设备、容器和管道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必须经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排放.冷凝水必须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13 0、12、氢气系统运行中 应至少每天人工分析1次室内或移动氢气设备内易积聚氢气处的氢气浓度,超过规定浓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开启相应的事故通风机。13,0,13,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 房间,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应指出其危险性。13.0 14,加氢站发生氢气着火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切断氢气气源。不能切断时.只要有氢气泄漏、不应急于扑灭氢气火焰、2.宜对周围设备喷水冷却,3 应及时报警。并撤离危险区内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