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氢气系统运行管理13,0、1、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外。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13 0.2.从事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13.0、3 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不得穿戴化纤工作服 工作帽和带钉鞋 严禁带入火种、13、0、4.氢气设备 管道,容器及其保温层内。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前后,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并应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0,4,或含氧量不超过0,5 后再进行作业 13,0,5。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的检修,应切断相应的电源 气源、并用盲板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并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13,0。6,氢气系统运行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敲击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 检修人员应使用铜质工具、且不得随意触动运行中的设备 管道和容器 13.0,7,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后 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 3.10条的规定 13。0,8。运行中的氢气系统应每年进行1次检查,监测。取得许可证书.并保存相关记录.13,0、9,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 内的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并不宜超过1年,13。0、10,输送或使用氢气的普通钢瓶或长管钢瓶.严禁将氢气用完.应保留0。2MPa以上的余压.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曝晒 13,0 11.氢气或氢气设备 容器和管道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必须经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排放、冷凝水必须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13.0、12,氢气系统运行中,应至少每天人工分析1次室内或移动氢气设备内易积聚氢气处的氢气浓度 超过规定浓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开启相应的事故通风机 13。0、13,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 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应指出其危险性,13.0 14.加氢站发生氢气着火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切断氢气气源、不能切断时、只要有氢气泄漏,不应急于扑灭氢气火焰。2,宜对周围设备喷水冷却,3,应及时报警.并撤离危险区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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