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氢气系统运行管理13、0,1.氢气系统运行中的安全管理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的有关规定外,应结合具体条件制定操作安全规程、氢气事故处理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13.0 2,从事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均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书,13.0、3、氢气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不得穿戴化纤工作服、工作帽和带钉鞋.严禁带入火种,13,0,4,氢气设备,管道 容器及其保温层内,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前后、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并应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0 4,或含氧量不超过0 5、后再进行作业.13,0,5.氢气设备 管道和容器的检修。应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并用盲板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并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13,0。6、氢气系统运行操作人员,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敲击氢气设备 管道和容器、检修人员应使用铜质工具。且不得随意触动运行中的设备 管道和容器、13,0,7。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后.均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2 3 10条的规定.13.0,8。运行中的氢气系统应每年进行1次检查,监测,取得许可证书,并保存相关记录。13 0,9。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内的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并不宜超过1年.13.0。10、输送或使用氢气的普通钢瓶或长管钢瓶。严禁将氢气用完.应保留0,2MPa以上的余压,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 碰撞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防止曝晒,13。0,11,氢气或氢气设备,容器和管道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必须经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排放、冷凝水必须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13.0,12。氢气系统运行中 应至少每天人工分析1次室内或移动氢气设备内易积聚氢气处的氢气浓度。超过规定浓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开启相应的事故通风机。13.0、13 加氢站有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应指出其危险性。13.0 14 加氢站发生氢气着火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切断氢气气源.不能切断时.只要有氢气泄漏,不应急于扑灭氢气火焰,2,宜对周围设备喷水冷却。3,应及时报警。并撤离危险区内人员.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