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防.静,电10.3 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由于可燃气体尤其是氢气的着火能量低.在氢气等可燃气体设备。管路 一旦产生静电极易诱发着火燃烧或爆炸事故 所以本条规定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 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以加速这些设备.管道上静电荷的释放.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 T,20675的有关规定,本条明确规定在氢气压缩机间,氢气压力调力阀组间。加氢机等的进出管道处 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可燃气体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10、3,2。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在加氢站和合建站的汽油罐车.氢气长管拖车。压缩天然气长管拖车卸车时 应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这是防止静电引发着火燃烧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所以规定应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具有检测接地线和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值,跨接线是否连接牢固、静电消除通路是否通畅等功能.实际运营操作时、上述检查内容合格后.才允许卸油.卸气 10,3、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了防止管道上法兰 阀门和胶管两端由于连接不良或金属锈蚀,会使接触电阻增大、在正常环境无锈的情况下,管道法兰。阀门等处的接触电阻一般均在0、03Ω以下,但若腐蚀生锈,由于接触电阻增大,将可能发生静电或雷电火花,诱发着火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为此作了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