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3。防。静.电10,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由于可燃气体尤其是氢气的着火能量低、在氢气等可燃气体设备,管路、一旦产生静电极易诱发着火燃烧或爆炸事故,所以本条规定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以加速这些设备,管道上静电荷的释放。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的有关规定、本条明确规定在氢气压缩机间。氢气压力调力阀组间.加氢机等的进出管道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可燃气体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10,3。2、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在加氢站和合建站的汽油罐车,氢气长管拖车。压缩天然气长管拖车卸车时。应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这是防止静电引发着火燃烧爆炸事故的重要措施 所以规定应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具有检测接地线和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值 跨接线是否连接牢固.静电消除通路是否通畅等功能,实际运营操作时,上述检查内容合格后,才允许卸油、卸气。10。3 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了防止管道上法兰 阀门和胶管两端由于连接不良或金属锈蚀 会使接触电阻增大 在正常环境无锈的情况下、管道法兰.阀门等处的接触电阻一般均在0。03Ω以下.但若腐蚀生锈、由于接触电阻增大。将可能发生静电或雷电火花 诱发着火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为此作了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