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建筑设施8。0.1。氢气加氢站或合建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8,0,2,氢气加氢站或合建站内的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8、0,3。加氢岛,加氢机安装场所的上部罩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罩棚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当罩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2,罩棚内表面应平整,坡向外侧不得积聚氢气,8.0,4。有爆炸危险房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 当采用钢柱承重时.钢柱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2 0h、8.0。5,有爆炸危险房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泄压设施.其泄压面积不得小于屋顶面积或最长一面墙面积的1。2倍。8,0,6.氢气加氢站或合建站的门.窗均应向外开启,有爆炸危险房间的门,窗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8、0 7 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组间等宜采用半敞开或敞开式建筑物、净空高度不宜低于3,5m.8,0.8,氢气加氢站或合建站内的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与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组间。变配电间相邻布置,且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第5.0,1条的规定时 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墙隔开,隔墙顶部应比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顶部高1m及以上.隔墙长度应为储氢罐或氢气储气瓶组总长并在两端各增加2m及以上 隔墙厚度不得小于0、20m、8,0、9、有爆炸危险房间的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顶棚内表面应平整。且避免死角,不得积聚氢气 8,0,10、有爆炸危险房间或区域内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 8、0。11,加氢站内不得设有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8,0、12。加氢加油合建站内 不得建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位于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止渗漏和产生火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