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室外给水排水13。2,1、水煤浆工程用水量指标、小时变化系数,K。和用水时间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职工生活用水量可采用30L、人、班。50L,人 班,小时变化系数为2,5,1,5.2、工作人员的淋浴用水量,可采用40L 人。班.60L。人 班 延续时间为1h,也可根据淋浴器数量经计算确定,3、浇洒道路,广场和绿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种类、绿化、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浇洒道路,广场用水量可按2 0L、m2。d 3、0L。m2,d、计算 绿化浇洒用水量可按1,0L m2、d、3,0L.m2、d,计算、4。输煤系统各建筑物水力清扫的冲洗水量可按10L。m2,次,计算,地面水力清扫应分段冲洗 5.制浆生产用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制浆系统日冲洗用水宜按10min、20min制浆用水量计算.6、制浆车间设备冷却水宜循环使用、补充水量可按循环水量的10.计算,7,水煤浆工程的未预见水量及漏失水量可按总用水量的10,计算,8,室外、室内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工程所属行业消防的规定.13.2,2,消防给水管道宜与生活给水管道合并,当不具备条件时,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13。2。3,生活 生产和消防给水系统应分质,分压供水.生产给水宜采用独立给水管道系统,当与生活给水管道合并时.应满足下列条件。1,生产给水与生活给水水质应相同,2.应有措施保证磨机进水的水量和给水压力稳定,13,2 4。生产.生活和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生活和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按事故用水量,调节水量和消防储备水量之和计算,事故用水量可按3h最大生产 生活用水量计算.调节水量应按供水和用水曲线确定、当缺乏资料时,生产.生活用水的调节水量应符合表13,2 4的规定。消防储备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消防储备水量应有不被它用的技术措施,2,当生活、消防为一个供水系统时、水池有效容积应按生活事故用水量 调节水量和消防储备水量之和计算.表13。2.4。生产,生活用水的调节水量13。2.5、厂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当厂区排水系统与城市或其他排水系统连接时,排水方式应与受纳系统一致.13.2,6,生活污水处理深度及工艺应根据污水的水量和水质性质,排放水体的环保要求和污水复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