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供 暖14 1,1,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 市的气象资料.14,1、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 经常有人工作,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 上 带式输送机栈桥、转载点.通廊、控制室.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2 办公楼、化验室。食堂.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 14。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14、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1。5的规定.表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注、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 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 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2MPa 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 14,1、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