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 1 供,暖14,1,1,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 市的气象资料、14。1 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经常有人工作。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 上,带式输送机栈桥 转载点、通廊,控制室、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 2。办公楼,化验室.食堂.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 14.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 14、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1 5的规定、表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注.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 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 2MPa,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14、1,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