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供、暖14。1。1、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市的气象资料。14。1 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经常有人工作。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上.带式输送机栈桥 转载点 通廊、控制室,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2.办公楼、化验室,食堂、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14,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 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 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14,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14 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1,5的规定,表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注、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 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2MPa,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 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 14,1,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