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供、暖14,1 1.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市的气象资料.14 1.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 经常有人工作,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上 带式输送机栈桥.转载点、通廊 控制室 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2、办公楼,化验室,食堂 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14、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75的相关规定 14、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14、1,5 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 1,5的规定 表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注 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 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2MPa 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 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14,1。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