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14,1。供,暖14。1,1 设置集中供暖的地区。采暖室外计算参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及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中未列出的地区可采用气象,地理条件与之相邻近的县.市的气象资料.14,1。2,设置集中供暖的建筑物应按下列规定分类,1、经常有人工作 值班或对室温有一定要求的生产车间和地下。上,带式输送机栈桥,转载点,通廊,控制室,各类泵房等可划分为生产性建筑物,2。办公楼、化验室 食堂,浴室及单身宿舍楼等可划分为生产辅助建筑物、14,1。3。设置供暖的建筑物,根据类型和使用功能、其外围护结构的最小热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JGJ。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标准 JGJ 75的相关规定。14、1,4。供暖热负荷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表14,1.5的规定。表14,1,5、供暖室内计算温度.注,表中未涉及的建筑物可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14.1.6、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 热水温度不宜大于110、当厂区供热以蒸汽为主时可采用高压蒸汽 蒸汽压力不宜大于0、2MPa 水煤浆厂如与其他用户共用1个锅炉房供热时。其热媒参数应与其他用户相同.14、1,7。严寒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其开启频繁的主要通道外门宜设置热空气幕,14,1 8.少量远离热源的建筑物供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电热或其他热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