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 1,1、为了使结构胶粘剂。以下简称结构胶,具有各类工程结构安全使用所要求的性能和质量 必须根据基材的种类.特性。胶的固化条件和使用环境等的不同分别进行设计和配制 才能使不同品种的结构胶均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耐久性能和经济性,同时。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和评定。另外.应指出的是 本规范之所以不包括中、高温固化型的结构胶,主要是因为其所要求的粘结设备和工艺条件很复杂、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条件下一般很难做到.即使有少数施工单位做得到.也只能作为个案处理。因此。当工程有条件使用中,高温固化工艺时、其鉴定标准由本规范管理机构另行专门提供.4。1,2,在胶粘工艺不受限制的情况下 胶粘剂一般按常温 中温、高温和特高温分成四类,适用温度的范围,分别为,55,80、55 120。55,150、和。55,210。但这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常温胶接的条件下 是很难达到的,为此.本规范根据调查和验证性试验的结果、分为.45,60。45 95.45 125。和,45,150。四类.但本规范仅列。类,而对,类胶则作为个案处理 因为前三类已有较成熟的工艺 而第.类胶的常温固化工艺还很不成熟,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4。1 3。结构胶粘剂的使用年限。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根据其所采用的主粘料 固化剂。改性材和其他添加剂进行设计的、目前加固常用的结构胶,一般是按30年使用年限设计的。因此 若要进一步提高其使用年限。则应进行专门设计、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通过专项的检验与鉴定,为了保证新建工程使用结构胶的安全,凡通过该专项鉴定的结构胶.在供应时均应出具.可安全工作50年.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4。这是因为粘料 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的任一改变,均有可能改变结构胶粘剂的性能和质量,因此,应将有上述任一变更的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这是胶粘剂行业公认的规则。且涉及使用的安全问题。故必须作为强制性条文予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