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 一般规定4。1。1、为了使结构胶粘剂。以下简称结构胶 具有各类工程结构安全使用所要求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根据基材的种类.特性。胶的固化条件和使用环境等的不同分别进行设计和配制。才能使不同品种的结构胶均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耐久性能和经济性。同时、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和评定、另外、应指出的是。本规范之所以不包括中 高温固化型的结构胶 主要是因为其所要求的粘结设备和工艺条件很复杂。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条件下一般很难做到,即使有少数施工单位做得到,也只能作为个案处理,因此。当工程有条件使用中,高温固化工艺时。其鉴定标准由本规范管理机构另行专门提供.4,1,2,在胶粘工艺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胶粘剂一般按常温 中温 高温和特高温分成四类.适用温度的范围,分别为,55,80。55。120。55,150,和,55,210。但这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常温胶接的条件下、是很难达到的、为此,本规范根据调查和验证性试验的结果、分为,45、60,45、95,45、125 和,45,150。四类.但本规范仅列,类。而对 类胶则作为个案处理。因为前三类已有较成熟的工艺,而第,类胶的常温固化工艺还很不成熟 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4.1。3、结构胶粘剂的使用年限 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根据其所采用的主粘料.固化剂 改性材和其他添加剂进行设计的、目前加固常用的结构胶 一般是按30年使用年限设计的,因此 若要进一步提高其使用年限,则应进行专门设计.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通过专项的检验与鉴定.为了保证新建工程使用结构胶的安全.凡通过该专项鉴定的结构胶,在供应时均应出具,可安全工作50年、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4,这是因为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 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 固化条件的任一改变 均有可能改变结构胶粘剂的性能和质量 因此,应将有上述任一变更的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这是胶粘剂行业公认的规则、且涉及使用的安全问题、故必须作为强制性条文予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