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 1 一般规定4 1。1.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结构钢用胶、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区分为普通结构胶.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4,1.2,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 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1、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60,2。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95。3,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125、4、1,3,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 2,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 时应为50年。3,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4、1。4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 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 固化剂 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4。1,5。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 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2。配制说明,包括组分 配比、加料顺序,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可操作时间 3。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4、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5,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 6、固化程序。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7、储存要求及储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