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 1。1、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 结构钢用胶,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 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区分为普通结构胶.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4.1。2.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 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1、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60。2 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95。3,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 125 4。1,3、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 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2.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时应为50年。3。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 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4.1。4.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4.1、5、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 2.配制说明 包括组分、配比,加料顺序,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 可操作时间,3 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4,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5、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6 固化程序、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7,储存要求及储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