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1.1。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为混凝土用胶.结构钢用胶,砌体用胶和木材用胶等。每种胶还应按其现场固化条件的不同,划分为室温固化型.低温固化型和高湿面,或水下、固化型等三种类型结构胶 必要时、尚应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区分为普通结构胶,耐温结构胶和耐介质腐蚀结构胶等,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与评定、4 1,2、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其最高使用温度类别 其相应的合格评定标准由本章各节作出规定 1,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 60 2,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45.95 3.类适用的温度范围为 45,125 4,1,3 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用于既有建筑物加固时.宜为30年.2 当用于新建工程.包括新建工程的加固改造、时应为50年、3.当结构胶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时。若其胶粘能力经鉴定未发现有明显退化者。允许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但延长的年限须由鉴定机构通过检测.会同建筑产权人共同确定,4、1。4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 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等情况时。均应将该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4。1 5 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编号和日期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结构胶的基本化学组成和载体类型,2,配制说明,包括组分,配比。加料顺序。配胶时必需的环境控制及配好的结构胶适用期、可操作时间,3 推荐的基材表面处理方法及其详细说明。4,胶粘剂施工环境控制。5、涂布或压注工艺操作及要求的详细说明 6,固化程序 包括典型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各参数极限值的说明,7、储存要求及储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