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凡涉及工程安全的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必须按本规范的要求通过安全性鉴定 3。0.2,申请安全性鉴定的加固材料或制品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具备批量供应能力。2.基本试验研究资料齐全、且已经过试点工程或工程试用。3.材料或制品的毒性和燃烧性能,已分别通过卫生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验与鉴定,3,0.3,加固材料或制品的安全性鉴定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性鉴定的样本。应由独立鉴定机构从检验批中按一定规则抽取的样品构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使用特别制作的或专门挑选的样本、也不得使用委托单位自行抽样的样本 2、每一性能项目所需的试样,或试件 以下同 应至少取自3个检验批次,每一批次应至少抽取一组试样,每组试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检验结果以平均值表示时,其有效试样数不应少于5个,2,当检验结果以标准值表示时 其有效试样数不应少于15个,3,0。4,安全性鉴定的检验及检验结果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按本规范第3.0,3条规定抽取的试样,当需加工成试件时、应按所采用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并进行检验前的状态调节 2 安全性鉴定采用的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3 检验应在规定的温湿度环境中进行 其程序与操作方法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4、当个别数据的正常性受到怀疑时。应首先查找该数据异常的物理原因。若确实无法查明时,方允许按现行国家标准、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与处理,GB.T、4883进行判断和处理,不得随意取舍,5。安全性鉴定的检验结果、应直接与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指标进行比较,并据以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在这过程中 不计其置信区间估计值对判定的有利影响.3,0,5,根据安全性鉴定检验结果确定的材料性能标准值.应具有按规定置信水平确定的95 的强度保证率 3.0,6,工程结构加固材料性能标准值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计算所取的置信水平。γ.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置信水平取值有经验可依的加固材料。1.结构胶粘剂.γ应取为0,90、2 碳纤维复合材、γ应取为0,99.3。芳纶纤维复合材,γ应取为0.95 4、玻璃纤维复合材。γ应取为0.90.5 不锈钢丝,γ应取为0,95 6。镀锌钢丝.γ应取为0,90,7、混凝土.γ应取为0。75 8,砂浆、γ应取为0 60 2 对置信水平取值无经验可依的加固材料 应按试验结果的变异系数Cvs的置信上限Cvu值、由表3。0。6查得γ值。3,变异系数置信上限Cvu值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正态分布变差系数置信上限.GB,T,11791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时取Cvu的置信水平为0 90、3、0、7,经安全性检验合格的结构加固材料或制品,应提出安全性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所附的检验报告中,应具体说明检验所采用的取样规则。取样对象 取样方法和时间,检验报告中不得使用,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的措词 若存在此类措词。该报告无效.3,0,8,工程加固材料或制品应用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资格保留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