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 1、1,为了使结构胶粘剂,以下简称结构胶、具有各类工程结构安全使用所要求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根据基材的种类.特性。胶的固化条件和使用环境等的不同分别进行设计和配制、才能使不同品种的结构胶均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耐久性能和经济性,同时,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和评定.另外.应指出的是,本规范之所以不包括中.高温固化型的结构胶,主要是因为其所要求的粘结设备和工艺条件很复杂 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条件下一般很难做到。即使有少数施工单位做得到 也只能作为个案处理.因此.当工程有条件使用中 高温固化工艺时 其鉴定标准由本规范管理机构另行专门提供 4.1。2 在胶粘工艺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胶粘剂一般按常温.中温.高温和特高温分成四类。适用温度的范围,分别为。55。80、55,120,55,150,和,55,210,但这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常温胶接的条件下、是很难达到的,为此。本规范根据调查和验证性试验的结果 分为,45,60.45,95。45.125,和,45、150,四类 但本规范仅列 类,而对,类胶则作为个案处理 因为前三类已有较成熟的工艺,而第 类胶的常温固化工艺还很不成熟,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 4。1,3,结构胶粘剂的使用年限,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根据其所采用的主粘料,固化剂.改性材和其他添加剂进行设计的、目前加固常用的结构胶、一般是按30年使用年限设计的.因此,若要进一步提高其使用年限。则应进行专门设计,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通过专项的检验与鉴定.为了保证新建工程使用结构胶的安全、凡通过该专项鉴定的结构胶,在供应时均应出具,可安全工作50年,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4。这是因为粘料,固化剂.改性剂.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的任一改变,均有可能改变结构胶粘剂的性能和质量.因此 应将有上述任一变更的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这是胶粘剂行业公认的规则、且涉及使用的安全问题,故必须作为强制性条文予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