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构胶粘剂4,1,一般规定4。1。1、为了使结构胶粘剂.以下简称结构胶、具有各类工程结构安全使用所要求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根据基材的种类,特性,胶的固化条件和使用环境等的不同分别进行设计和配制。才能使不同品种的结构胶均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耐久性能和经济性。同时 安全性鉴定时。应分别进行取样、检验和评定、另外、应指出的是,本规范之所以不包括中,高温固化型的结构胶。主要是因为其所要求的粘结设备和工艺条件很复杂,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条件下一般很难做到.即使有少数施工单位做得到,也只能作为个案处理,因此,当工程有条件使用中,高温固化工艺时,其鉴定标准由本规范管理机构另行专门提供、4,1。2 在胶粘工艺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胶粘剂一般按常温,中温、高温和特高温分成四类.适用温度的范围,分别为、55,80 55。120,55,150。和 55 210,但这在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常温胶接的条件下,是很难达到的,为此.本规范根据调查和验证性试验的结果.分为,45.60,45 95,45.125 和,45,150,四类。但本规范仅列.类,而对 类胶则作为个案处理。因为前三类已有较成熟的工艺 而第、类胶的常温固化工艺还很不成熟,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4,1 3.结构胶粘剂的使用年限,在一定范围内 是可以根据其所采用的主粘料,固化剂、改性材和其他添加剂进行设计的,目前加固常用的结构胶,一般是按30年使用年限设计的。因此 若要进一步提高其使用年限。则应进行专门设计,并应按本规范的要求通过专项的检验与鉴定。为了保证新建工程使用结构胶的安全 凡通过该专项鉴定的结构胶、在供应时均应出具。可安全工作50年,的质量保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4.这是因为粘料、固化剂、改性剂 添加剂.颜料。填料。载体.配合比,制造工艺.固化条件的任一改变,均有可能改变结构胶粘剂的性能和质量,因此。应将有上述任一变更的胶粘剂视为未经鉴定的胶粘剂.这是胶粘剂行业公认的规则、且涉及使用的安全问题。故必须作为强制性条文予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