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供水设施的维护与抢修8 1.未约定权属界定的。可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城市供用水合同 城市供用气合同.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修正、内容 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8、4 1,8。4.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检定周期的确定 参考,冷水水表检定规程,JJG162 2009,7、5、节.检定周期、对于标称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Q3不超过 16,m3。h.用以贸易结算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a.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b 标称口径。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标称口径大于.50mm.或常用流量.Q3超过。16 m3,h 的水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8.4,4.8 4,5 有计量资质的部门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即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其中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